国家统计机构作为服务型机构,其组织管理结构的设置必须取决于并且服务于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由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履行统计职能的国家统计体系(National Statistical System, 简称 NSS)也相对比较复杂。根据联合国统计司 2003 年出版的《统计组织手册》(第三版),按专业统计和地方统计管理的集中和分散程度,通常将各国政府统计体系划分为“集中型”和“分散型”两大类。
“集中型”统计体系。集中型统计体系最主要的特征是,“统计项目的管理和运作主要由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负责,并由该国的首席统计长官领导。集中型还包括把一些工作人员安排到其他部门,或者将特定任务交给不在同一地方的单位去完成,不过这些单位仍受中央机构领导”15。这个独立的政府机构即中央统计机构,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大部分官方统计数据的计划、收集、编制和发布。集中型统计体系能够有效集中专业人才、设备和知识等,统计项目得以在一个机构内部协调,且统一机构的辨识度高,能有效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公正客观, 不易受政治因素影响。此外,集中型统计体系能使用户更加方便、有效地从同一个来源获取范围广泛的统计资料,被调查对象面对的是一个机构,相对较为便利, 数据保密工作也更加方便可信。集中型统计体系能够平衡不同统计领域,对整个体系进行协调,有利于整合社会和经济统计。
“分散型”统计体系。分散型统计体系是按专业不同分散设置的统计体系, 政府统计工作分散在政府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多个机构和部门之中。分散型统计体系与专业政策制定机构联系更加紧密,进而对政策需求更加敏感。根据地方统计管理的集中和离散程度,地区分散型体系有两种基本形式,但很多国家是两种形式的混合体。第一种形式是各地统计机构完全受中央统计机构的控制,例如法国。在这种“垂直”体系形式中,地区统计机构的作用往往是执行中央统计机构的指示,单纯完成数据收集任务。建立这样的体系通常与国家的大小和通信系统的发达程度有关。只要中央统计机构有足够的资源用于对地区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这样的体系就能顺利实现协调。第二种形式是地区统计机构并不直接或完全由中央统计机构控制,而是作为该国地方政府的一部分,例如德国和瑞士。这种形式通常出现在联邦制中。例如 , 德国联邦统计局和州政府统计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主要根据在数据收集、统计标准和其他问题上达成的协议而建立起来的复杂体系来开展。相对于垂直体系,这种形式的统计体系在协调方面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注 :15. 见联合国统计司《统计组织手册》(第三版)中文版第 15 页。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关于国家统计体系类型的划分是十分粗略的,现实中没有哪个国家完全属于某一类统计体系。各国国家统计体系类型千差万别,很难与之完全相对应。一些国家统计体系偏向于“集中型”(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一些则偏向于“分散性”(美国、日本)。而即使在偏向于集中型的国家中,其他部门,例如中央银行也负责一部分统计数据的生产。但是,我们通过基本类型的划分,便于总结、归纳不同类型国家统计体系在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和协调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当前,各国统计体系呈现出分散型中趋于集中、集中型中趋于分散的变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分散型的国家统计体系中,越来越注重发挥中央统计机构的作用,将统计组织、管理和协调功能集中在中央统计机构,保证不同部门、不同来源统计数据之间的协调一致,强调整个国家统计体系的合力和内聚力。二是在集中型的国家统计体系中,也越来越注重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挖掘不同部门的数据资源,降低统计成本。为利用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有相当一部分专业统计收集工作分散到相关政府部门中,通过协调机制,形成完整的国家统计数据网络。而中央统计机构的管理、协调功能不断强化。因此,无论哪种类型的国家统计体系,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都是至关重要的。中央统计机构作为国家统计工作的主导者,身兼双重任务,既是国家统计数据的提供者,也是国家统计体系的协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