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改造工程包括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水暖修缮、电气修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新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延吉市西站公厕改造、延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造、除雪房、一类公厕1座、三类公厕3座;
(6)计划工期: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工期504日历天;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有造价不低于500万元的已完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须提供不同投标项目班子),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③提供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有造价不低于500万元的已完建筑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④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1000元、二标段每套800元,必须从投标人帐户转至指定帐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X标段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1)由于疫情期间进入大厅需测温,可能因入厅人员较多导致时间延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定为2020年8月10日8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6楼开标2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3)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西城区月坛街道、西城区展览路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新村街道、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高米店街道、大兴区清源路街道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受理。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