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符合验收标准。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9号房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预审:对所有投标人的申请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审核各申请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和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均不进入推荐邀请程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的,本次资格预审失败。
(三)对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在经招标人确认后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1,818,177.22元(A包(某单位汕头康复训练轻钢结构大棚):¥937,937.6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6,098.43元);B包(某单位潮州诊疗中心建设):¥880,239.5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6,134.61元))。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1-2023年度公司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资格审查小组于申请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应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企业投资背景非“三资”企业、无外商投资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10.特定资格要求:A包适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B包适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须具备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或社保证明为准。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须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须提供承诺函。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