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防范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7-24 02:19:1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气象台消息,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强度正在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48-52米/秒,15-16级),并逐渐向台湾岛东部海面靠近。预计,23日开始台湾岛将率先受到影响,24日至28日,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辽宁等地沿海地区,都可能有较大风雨影响。为共同做好台风防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加强防范,采取必要的防灾避险措施。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一、加强船舶(长江苏州段在航船舶、港口作业船舶、内河水域船舶等)以及沿江修造船企业安全提醒和避风管理,台风影响期间各类船只(除执行紧急公务外)一律进港避风。

  二、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台风影响期间各类户外建设工地尤其是高空作业(塔吊、脚手架、龙门吊等)一律停工。

  三、加强高空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交通标识牌、轻钢结构等)风险排查和管理,加固室外悬空、高空设施以及简易、临时建筑物,搬离阳台、窗台、屋顶等处的易坠落物品至室内,及时消除隐患。

  四、加强临水活动管理,各公园、旅游景点、游乐场所,以及水上运动、旅游等活动落实预案要求,加强管理,注意防范,确保安全;台风、强降雨期间全部停止相关活动。

  五、加强设施大棚安全提醒和管理,及时加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设施大棚,做好积水排除准备。

  六、加强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风险排查,落实相关预案方案要求,确保安全。

  七、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不必要外出;雨天出行注意避开积水区、排水口;车辆出行注意积水警示,不贸然涉水通行,停放避开低洼、广告牌下和树枝茂密处等危险区域。居住在危旧房、建筑工棚、简易房、低洼地,以及在临港企业、沿江景区(点)等人员要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安全转移措施。发生大风、暴雨可能引发的房屋倒塌、倾斜、水淹等次生灾害时,请立即开展自救,转移至安全地点后联系请求援助。

  八、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针对历史积水点,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提示;供电设施、精密仪器、重要设备设置在地下的单位和场所,保障排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备好沙袋、挡水板、机泵等挡水、排水设备和物资。各类综合体、人防设施、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要落实排水应急预案,加强进出管理。

  苏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布24小时求助电话,如遇险情或灾情,请拨打求助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