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轻钢结构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A6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六)响应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七)响应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线下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如为线下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至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A6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为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请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单位可在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申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