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 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 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