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二期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1 19:11:42 浏览次数: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南郑区张家村十字唯朵酒店后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略阳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二期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略阳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二期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