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间距不足、没有消防车道……阳江这起火工厂样样都踩在雷点上

发布日期:2024-07-25 13:12:14 浏览次数:

  东城消防站、城东消防站等多个力量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联动当地镇政府、公安、应急、供电等单位到场协同处置。

  由于毗邻的厂房防火间距不足,火势迅速蔓延,导致2个厂房全部过火;且,现场未设置消防车道也一定程度影响了灭火救援工作。

  7月10日,阳东消防救援大队召开“7.8”火灾事故现场会。大队联合北惯镇政府召集全镇约120家小微企业(简易厂房)负责人到场参加,就消防车道、防火间距和电气线路等火灾隐患源头的综合治理作出部署和要求。会上,通报了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灭火救援情况,剖析了此次火灾事故的特点及暴露出的相关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通过现场警示说法的形式,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以案为鉴,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敲响警钟,并就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彩钢板和电气线路等火灾隐患源头的综合治理作出部署和要求。

  所谓防火间距,就是指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现实情况中,防火间距从数米到数十米不等,其计算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生产或储存物品的种类、建筑高度、耐火等级等因素综合考量。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