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要修订内容最大亮点:混凝土相关要求提高、删除C15混凝土的相关指标规定和删除HRB335牌号钢筋。
下图中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素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由“不应低于C15”提高为“不应低于C20”;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由“不应低于C20”提高为“不应低于C25”;
基于混凝土这个改动,从昨天开始网上开始大量传播C15混凝土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的信息。
条文解读:结合修订后的规范条文说明,我们可以看出素混凝土结构并不包含地下室或其他地下结构的素混凝土垫层,也就是说地下结构的素混凝土垫层依然可采用C15标号;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小标号提高到C25的要求,主要是匹配了21年实行的的内容要求,发布后,我们项目上二次结构的构造柱、圈梁、压顶等部位的混凝土标号已经按照C25标号在执行。
素混凝土结构,一般不包含地下室或其他地下结构的素混凝土垫层;素混凝土垫层的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包括地基的岩土力学性能等)确定。
这条也说明了C15混凝土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结构不能用,素混凝土垫层还是可以用的。用C20混凝土垫层质量会更好,但是不能说8月1日以后用C15垫层就是错误的。
最后再提醒一下,基础垫层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来定,比如:
《防水设计规范》4.1.6规定: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4.8.5中表4.8.5-1规定:当对混凝土有弱腐蚀性时,混凝土垫层最低标号是C20,且不小于150mm厚,中腐蚀性及以上的,不能采用垫层。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010-2010。
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本次局部修订共涉及26个条文,主要是适度提高混凝土结构强度等级要求,删除HRB335牌号钢筋的有关规定,个别调整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及混凝土结构构件配筋构造要求等。
GB:强制性标准的代号,含有强制性条文及推荐性条文。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制定和发布的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必须一丝不苟地执行,没有商榷余地。
GB/T:推荐性标准的代号,“T”是推荐的意思。它们不是强制性的,但若经接受并采用,或纳入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素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由“不应低于C15”提高为“不应低于C20”;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由“不应低于C20”提高为“不应低于C25”;
新增“采用强度等级500MPa及以上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新增“抗震等级不低于二级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4.2钢筋章节,依据《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删去了牌号为HRB335钢筋。
关于淘汰HRB335热轧带肋钢筋这条修订,主要也是为了和的要求保持一致,响应国家提倡的采用高强、高性能钢筋的要求,以重庆地区为例,早在《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的第七号文件中就已经有相关要求,修订后预估对项目无太大影响。
表9.1.2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最小厚度,为进一步提高混凝土结构的可靠性,混凝土实心楼板的最小厚度由60㎜提高到80㎜;
关于提高现浇混凝土板的最小厚度到80mm这条修订,主要影响体现在二次结构的出屋面风井、烟井等小跨度的结构盖板上面,修订前设计从控制成本角度考虑可能采用60mm或70mm的厚度,这条内容项目在后期施工中应引起注意。
第8.5.1条,对除悬臂板、柱支承板之外的板类受弯构件的受拉钢筋,仅允许采用强度级别500N/㎜²的钢筋时,其最小配筋率应可采用0.15%和0.45ft/fy中的较大值;
关于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这条修订,完全采用了的要求,和修订前对比,主要增加了柱支撑板(比如无梁楼盖)也不能降低最小配筋率的规定,适当提高了结构的安全度。
第9.4.5条,对于房屋高度不大于10m且不超过3层的墙的水平与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由不宜小于0.15%,修改为不应小于0.15%;
第11.4.12条,对框架柱和框支柱,删除“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