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4 01:54:20 浏览次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履约担保事项: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项目。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工程建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75%。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501.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6%,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参与投标了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业主提交终属母公司或股东的母公司担保。因该项目未在公司2024年度对工程建设公司的担保预计范围之内,现将该项目调剂纳入公司对工程建设公司2024年履约担保计划中,担保额度不变。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内、外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海洋工程、煤化工、海水淡化、新能源、水利工程、港口、码头、铁路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道路、市政、电力工程的咨询、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安装、施工总承包及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运营维护;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安全环保技术服务;物资、工程招标及招标代理;进出口业务;工业新工艺、新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各类石油石化设备、轻型结构、钢结构设计的设计、制造、安装;工程机械、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轻工产品、家用电器、办公家具、日用百货的销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工程建设公司总资产391.83亿元,总负债273.34亿元,净资产118.49亿元,2024上半年度收入115.21亿元,净利润2.75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该项目地处阿尔及利亚伊利齐省盆地的阿尔拉尔气田,距离阿尔及尔东南约1500公里,工作范围主要为新增3台燃气离心压缩机,一套凝析油分离增压设施,一套燃气处理单元,凝液系统改造,火炬系统,管廊结构和管线,仪表控制室及控制系统,5.5KV变配电站及供电系统,公用工程接入以及与现有管道系统、控制系统、配电系统的Tie-in连接等。项目类型为EPCC总承包项目,投标金额约为2.12亿美元,总工期32个月,质保期为24个月。

  3.受益人: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SONATRACH),该公司成立于1963年,是非洲最大的石油公司,业务覆盖石油上中下游全产业链。

  6.担保责任范围:在被担保人无法按照主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担保人应承担履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意见如下:

  同意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各级分、子公司项目投标、合同履约等提供的新增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438.54亿元人民币,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其中:对工程建设公司履约担保计划金额上限为121.11亿元,被担保基础业务为沙特阿美天然气主管网扩建III期增压站项目、莫桑比克鲁伍玛一期中游项目FEED合同、乌干达Tilenga油田LPG回收项目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同一担保人在被担保基础业务计划外的下属分、子公司授信和履约担保项目调剂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2023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和《中油工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公司为工程建设公司提供该项目担保,有助于工程建设公司提升国际市场的项目承揽和执行能力,积极稳妥拓展海外市场份额,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优化市场结构和业务结构,为后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工程建设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阿尔及利亚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项目调剂纳入2024年度履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公司2024年度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被担保人的履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新增阿尔及利亚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履约担保项目,并将该项目调剂纳入公司2024年对工程建设公司履约担保计划,担保预计额度不变。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工程建设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9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75%。公司担保余额501.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6%。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并且拟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55亿元调整至10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1.75亿元调整至3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1.7亿元调整至2.5亿元;拟将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106亿元,以上10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05亿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议案》,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调整贷款业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50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预计公司2024年与中国石油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的“贷款余额”5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1.75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1.7亿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以上5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55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拟在原《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基础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原协议中,贷款业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50亿元人民币,为甲方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现调整为,贷款业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为甲方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同原合同。除本补充协议的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约定不变。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

  拟将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106亿元。以上10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05亿元。

  拟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55亿元调整至10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1.75亿元调整至3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1.7亿元调整至2.5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与金融服务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刘德,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A座8-1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8M。该公司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中国石油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2024年6月末,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5,173.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4.9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8.4亿元。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国有金融企业,是产融结合的特色化城市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王忠来,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T。该公司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承兑与贴现等银行业务及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2024年6月末,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326.64亿元,营业收入39.20亿元,净利润12.12亿元。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其77.09%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要,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并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有助于公司利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1.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并拟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55亿元调整至10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1.75亿元调整至3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1.7亿元调整至2.5亿元;将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106亿元,以上10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05亿元。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2.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并拟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55亿元调整至10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1.75亿元调整至3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1.7亿元调整至2.5亿元;将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106亿元,以上10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05亿元。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按规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3.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并拟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55亿元调整至10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1.75亿元调整至3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1.7亿元调整至2.5亿元;将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106亿元,以上10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05亿元。以上关联交易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监事吕菁女士、陈玉玺先生按规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4.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各所属企业对已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计提、转回和核销处理。

  2024年中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1,158.73万元,主要系公司所属企业因债务方胜诉无可执行财产或存在债务方破产注销因素等原因计提,以及按照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2024年中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621.33万元,主要系公司所属企业部分项目质保金全额收回存在风险或债务方资金链断裂致工程款难以收回等原因计提,以及按照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2024年中公司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194.58万元,主要系公司所属企业收回欠款以及债务方破产债权分配,具体如下。

  2024年中公司核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1,985.16万元,主要系公司所属企业因项目终止,对已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做出了核销处理,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转回、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入当期损益。以上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使得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相应减少24,585.48万元;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已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中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经过了减值测试,提供了资产减值的相关证据资料,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转回及核销减值准备是在对资产损失认真清理调查、取得合法证据、履行完备审批手续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所属企业基于减值测试结果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资产做出的计提、转回、核销等处理,2024年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780.06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194.58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21,985.16万元,对当期损益影响为-24,585.48万元。

  公司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780.06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194.58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21,985.16万元,对当期损益影响为-24,585.4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转回、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及核销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进行审议。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投保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结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之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3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与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2024年中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阿尔及利亚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项目调剂纳入2024年度履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2024年对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人的履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新增阿尔及利亚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履约担保项目,并将该项目调剂纳入公司2024年对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履约担保计划,担保预计额度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将阿尔及利亚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项目调剂纳入2024年度履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3和6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5)。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3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小宁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线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2024年中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780.06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194.58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21,985.16万元,对当期损益影响为-24,585.4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转回、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及核销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并拟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55亿元调整至10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1.75亿元调整至3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1.7亿元调整至2.5亿元;将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106亿元,以上106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105亿元。以上关联交易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经营,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阿尔及利亚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项目调剂纳入2024年度履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将阿尔及利亚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项目调剂纳入2024年度履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监事会认为:同意在公司2024年度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被担保人的履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新增阿尔及利亚阿尔拉尔气田天然气增压三期总承包履约担保项目,并将该项目调剂纳入公司2024年对工程建设公司履约担保计划,担保预计额度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证券日报社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