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活动中,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征收补偿的问题。而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的评估,密切影响着征收补偿的确定,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有的被征收人认为自己的房屋价值较高,可以获得较多的征收补偿款,但相关部门公布的评估结果却达不到被征收人的心理预期。那么,到底是什么影响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由此可以看出,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区位。即被征收房屋所在城市的区位状况,包括当前环境变动以及未来规划前景等,可以说这是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最重要的因素。
2、用途。被征收房屋有住宅和非住宅之分,非住宅又可以分为营业性用房和非营业性用房。不同用途的房屋应当根据不同的评估方法确定价值。
3、建筑结构。一般分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要明确区分其结构类型。
4、新旧程度。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价值评估时,应当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等分类估价。
5、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应当以证载面积为准,证载面积有误的,须由专业机构鉴定。
6、土地使用权。即要明确区分被征收房屋所占土地是出让、转让、划拨还是租地,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权价值不同。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果房屋被征收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可以积极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